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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2-08
立法院今(30)日三讀通過「稅捐稽徵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
2021-12-08
免徵贈與稅之列管農地,經拍賣須補徵贈與稅
2021-12-08
贈與人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者,改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
2021-11-25
公告111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稅、贈與稅之免稅額、課稅級距金額、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
2021-11-23
民眾出售因受贈取得之房地,記得要申報房地合一稅
2021-11-23
房地合一稅節稅撇步報您知!出售自住房地後又於2年內重購可申請退稅。
2021-11-23
個人交易受贈取得之房屋、土地時所繳納之契稅、土地增值稅,得自所得中減除
2021-11-23
已逾法定申報期限始自動補報遺產項目,倘屬未經檢舉或未經調查人員進行調查者,得免予處罰
2021-11-22
房地合一稅2.0自110年7月1日起上路,營利事業屬獨資、合夥組織者,出售房地要注意申報方式
2021-11-22
被繼承人重病期間提領存款而不能證明用途者,仍應列入遺產課稅
2021-11-22
因無力償還繼承房地所擔保之金融機構債務而出售房地,房地合一稅可適用20%稅率
2021-11-22
納稅義務人經行政執行分署核准分期繳納欠稅款,請按約定分期期限繳納
2021-11-22
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兄弟姐妹不符合免徵贈與稅規定
2021-11-15
納稅義務人對稽徵機關核定稅額不服,提起復查及訴願之法定期限起算日不同
2021-11-15
出售適用舊制課徵財產交易所得之自用住宅,如於2年內重購價額較高之自用住宅房屋,所繳納之所得稅額可扣抵或退還
2021-11-15
保單之受益人非要保人時,其受領之保險給付應依法申報基本所得額,以免補稅受罰
2021-11-15
仲介買賣收取佣金,應報繳綜合所得稅
2021-11-15
繼承人間不論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贈與稅
2021-11-15
因離婚自前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取得之房地,於出售時如何申報所得稅
2021-11-15
欠稅人提供擔保品以解除出境限制,欠稅未繳清前,擔保品不得退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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